作者: 來源: 新華網 發表時間: 2025-09-08 15:09
實實在在讓利 鼓勵長期持有
公募基金費率改革邁入第三階段
公募基金費率改革進入第三階段。證監會日前宣布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業內人士認為,新規聚焦降低投資者綜合成本,推動銷售機構從重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轉型,引導投資者長期持有,有助于形成投資者長期受益、行業健康發展的雙贏局面。
300億元真金白銀讓利投資者
本輪費率改革的突出特點是進一步降低投資者的綜合成本,實實在在讓利投資者。
《規定》降低認申購費率,將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的認申購費率上限分別調降至0.8%、0.5%、0.3%。同時,鼓勵銷售機構在覆蓋成本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認申購費打折力度。《規定》規范銷售服務費,將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數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上限分別調降至0.4%/年、0.2%/年、0.15%/年。《規定》還明確代銷機構清算賬戶沉淀資金應當按照活期存款利息劃歸基金財產所有、基金投顧業務不得雙重收費。根據業內測算,按照近三年平均數據,本輪基金銷售費用改革將整體降費約300億元,降幅約為34%。
本次銷售費用改革也是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的第三階段。2023年7月,證監會制定印發《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基金銷售機構”的實施路徑分階段推進公募基金費率改革工作。第一階段主要降低主動權益類公募基金產品的管理費率、托管費率,第二階段主要調降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降低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第三階段則主要調降認申購費等銷售環節費率。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此次費率改革是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步。三階段費率改革累計每年向投資者讓利超500億元,意味著行業從“規模導向”向“價值導向”轉變。《規定》將推動銷售機構從流量思維轉向服務思維,引導行業回歸以投資者利益為中心的本質。同時,通過優化費用結構、降低投資者綜合成本,將吸引更多長期資金入市,促進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為行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礎。
鼓勵從短期交易轉向長期持有
在降低銷售費用的同時,《規定》還積極引導投資者踐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
《規定》優化贖回費安排,將贖回費全部計入基金財產,并將四檔贖回費率安排簡化成三檔,降低收費機制復雜性。同時,優化7日、30日、6個月持有期限的贖回費安排,引導投資者長期投資。對持有期超過1年的基金份額(貨幣市場基金除外),不再繼續收取銷售服務費。
田利輝表示,上述安排直接降低投資者長期持有成本,有效抑制“贖舊買新”等非理性行為,將引導投資者從短期交易轉向長期持有,提升投資體驗和收益水平,促進投資理念從“博短差”向長期價值轉變,真正實現投資者長期受益、行業健康發展的雙贏局面。他表示,《規定》鼓勵長期持有,與浮動費率機制改革二者形成“雙軌協同”的機制設計。浮動費率機制將管理費與業績掛鉤,解決“旱澇保收”問題;銷售費用改革通過免收超一年持有基金的銷售服務費,引導投資者長期持有。這種“前端降費、后端激勵”的組合,共同構建了“投資者長期持有、機構持續服務、基金業績提升”的良性循環。
華福證券認為,贖回費機制改革和對持有滿一年的份額免除銷售服務費的規定,與5月7日證監會發布的《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中“鼓勵長期持有”的理念一脈相承,有助于減少投資者頻繁申贖帶來的交易損耗和行為偏差,《規定》從約束短期行為與獎勵長期持有雙向發力,構建了正向激勵循環,從制度層面引導投資行為長期化。
實現行業從重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轉型
對于公募基金行業而言,本輪改革將起到進一步正本清源的作用,重構行業價值鏈條,精準打擊“重首發、輕持營”的行業痼疾,實現行業生態的重塑。
《規定》聚焦個人客戶服務,對個人客戶的銷售保有量,維持現行50%的客戶維護費比例不變,對機構投資者銷售權益類基金的保有量維持現行30%的比例不變,鼓勵銷售機構提升個人客戶服務能力。
“對公募基金行業而言,《規定》將長期推動其從規模擴張的盈利模式,向業績驅動的價值模式轉換,企業考核及費率機制會更加市場化,促進行業良性發展。”中國人民大學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宋科表示,對投資者而言,除了直接降低投資者的被動投資成本、交易成本,破解基金管理人“短期主義”,也有助于強化投資者保護,增強投資者投資意愿,改善投資者投資收益及體驗。
宋科表示,銷售機構將更專注于改善客戶體驗、提升服務能力,為投資者提供適配、靈活、科學和一站式的投顧服務,第三方互聯網代銷平臺或迎來發展機遇。在轉型過程中,基金公司或銷售平臺的規模效應有助于對沖降費對盈利的影響,而中小基金公司或銷售平臺則將面臨較大經營壓力,轉型初期會存在優勝劣汰和強者恒強的“馬太效應”,這是供給側改革的正常陣痛。
騰安基金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是《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落地舉措之一,可以督促銷售機構牢固樹立以投資者最佳利益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實現從重規模向重投資者回報轉型。《規定》堅持“以投資者為本”切實讓利于民,在費種的設置上充分鼓勵權益基金發展,引導銷售機構提高自身服務能力。
據上述負責人介紹,為減輕投資者成本,早在2019年,騰安基金已實現全平臺基金產品的認購與申購手續費一折優惠,同時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嚴格選品、風險適配、投教陪伴的“全流程顧問式服務”,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和分散投資,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保護投資者利益。(記者 吳黎華 羅逸姝)